紫牛看法 | 投喂还是“投毒”?与野生动物的界限有法可依不久前,可可西里一只狼因为被游客投喂而胖成了“网红”,虽然在镜头里,它模样可爱,仿佛通了人性,广为流传,但这却并不能视作一个“温馨”故事,投喂野生动物很多时候也是在伤害它们。近日,新疆喀纳斯景区的一只“网红”狐狸被发现死在雪地里,其原因可能是由于代谢不了高盐而导致肾衰竭。笔者搜索发现,近年来,类似的投喂问题愈发严重,而这一事件可能是首次将严重后果曝光于镜头前,引来广泛讨论。我们应如何处理与野生动物的关系,投喂野生动物到底要不要担责,其实有法可依。

中国有句古话“汝之蜜糖,彼之砒霜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人与野生动物最好的距离就是互不干涉,而非看它们可怜进行投喂或者接触。一方面人类食品中很多成分,例如盐分、油脂和蛋白对野生动物可能无异于“毒药”;另一方面,长期接受投喂,野生动物的生活区域会逐渐与人类重合,从而产生依赖而丧失了捕猎能力,也并非是好事,在很多地方,这甚至对生态链产生影响。由此可见,任何方式的投喂对于动物来说都算得上是“慢性投毒”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中规定,不能对国家保护动物进行捕猎、杀害、买卖。但是投喂这样一种打着“救助”或者“爱护”幌子的伤害如何界定呢?就在前不久,四川省做出了“教科书”式的表率。今年 10 月 16 日,四川省人大发布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〉实施办法》,明确了观察、拍摄野生动物不得擅自投食、驱赶等,让“文明参观”有法可依。同时,新增了关于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的规定。擅自投喂,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能会受到处罚。

把不得擅自投食加入到了地方法规中,既是让这一行为造成的后果有法可依,同时也是对如何保护野生动物进行正确的引导。笔者认为,我们无需带入人为视角来共情,也不要“爱心”泛滥进行分不清界限的接触,把野生动物当作野生动物来爱护,就是最好的保护。

评论员 刘浏

校对 徐珩